【概要描述】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它是一種特殊的責任保險,是在二戰以后經濟迅速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誕生的。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關系中,保險人承擔了被保險人因意外造成環境污染的經濟賠償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險人無力賠償的情況下也能及時得到給付。
2013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環發〔2013〕10號印發《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在涉重金屬企業和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運用保險工具,以社會化、市場化途徑解決環境污染損害,有利于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發生;有利于迅速應對污染事故,及時補償、有效保護污染受害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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