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描述】
2019年8月15日,我院正式發布實施《關于加強我院工程總承包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魯輕設字[2019]15號文件)。
自2012年1月1日以來,我院在環保、食品加工、制漿造紙、生物發酵等行業領域承接了一部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積累了寶貴的工程經驗,有效地擴展了我院的業務范圍,提高了我院全方位、全過程的服務能力。
為防范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的風險,進一步提升我院對EPC項目的管理水平,促進我院由單一設計向工程總承包方向的平穩高效轉型,2019年8月,我院對2012年1月1日以來簽訂合同的EPC項目情況進行了認真分析匯總。經統計,截止2019年7月我院共承接EPC項目總數為30個,其中已完成驗收的項目有17個,未完成的項目有13個。通過全面分析,發現所承接的部分EPC項目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例如合同資料歸檔不及時、工程收費進度慢等,需要加以改進和完善。在此基礎上,為加強我院對EPC項目的管理,更好地促進我院工程總承包的健康發展,經院部研究后,制定了《關于加強我院工程總承包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并發布實施。
暫行規定的發布實施,對完善我院EPC項目的管理和規范運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要求各分院、部、所認真學習,嚴格遵照執行。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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