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魯輕工程建設招標代理中心 李國春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內涵是自項目開始至完成,通過項目策劃和項目控制,使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得以實現。根據項目各參與方的利益、目標、工作性質和組織特征的不同,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有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承包商)的管理三種情形。由于業主方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人力資源、物質資源、智力資源的總集成者和實施過程的總組織者,因此業主方的項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近十幾年來,我國各項建設工程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建設工程管理的模式正逐步與國際接軌。特別是以專業化管理為特點的項目管理公司代建制項目管理方式正愈來愈受到業界的重視,目前已在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得到廣泛施行。國家建設部2004年11月16日頒布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首次對該管理模式以法規的形式進行了規定。以下主要就項目管理公司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簡稱項目管理)的性質、特點和任務進行分析探討。
一、項目管理的概念和定位
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簡稱項目管理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托,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企業均可在其資質范圍內從事項目管理。
傳統上人們往往將諸如設計和施工任務的承包,設計、采購和施工任務的綜合承包(簡稱EPC承包)等理解為項目管理。這樣就混淆了項目管理和項目總承包之間不同的合同地位。實際上二者的工作性質、工作任務和利益有明顯的不同,任何形式的項目總承包都屬于建設項目總承包方的項目管理。項目管理從其實質和與國際接軌理解,是作為項目發起人的業主通過訂立合同或協議,聘請有能力有資格作為項目經理的咨詢工程師為其服務,代表業主負責管理項目的實施,其性質屬于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其任務重在管理和服務。目前,業主方委托項目管理主要采用以下兩種模式:
——業主方委托項目管理公司承擔全部業主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業主方委托項目管理公司與業主共同管理,業主方的人員在管理公司的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二、項目管理的工作范圍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包括:(一)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二)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三)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四)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五)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六)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七)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后評估;(八)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項目管理的具體范圍應當在項目管理合同中具體約定。
三、項目管理的目標、任務和內容
項目管理的目標包括:
——投資目標:指總投資目標;
——進度目標:指項目交付使用的時間目標;
——質量目標:涉及設計質量、施工質量、材料質量、設備質量和影響項目運行或運營的環境質量等。
項目管理的任務包括:
——安全管理;
——投資控制;
——進度控制;
——質量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組織與協調。
四、項目管理需注意的要點
(一)項目管理企業在承接項目前應當力求多了解、掌握、分析項目的背景、政策面對項目的支持度、項目的進展情況、項目資金狀況、項目建設的總目標、業主管理組織特點、工程建設環境狀況、管理企業自身能力等。
(二)項目管理企業與業主簽訂合同時應采用《項目管理合同》形式,而不能以《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更不能以《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代替。這樣既能明確項目管理的任務職責,又能保護項目管理企業自身的權益。合同的項目工程總目標要尊重客觀規律和客觀實際,符合自身能力;合同約定的管理服務階段、范圍、職責、權利應當明確。
(三)重視項目管理組織的建立,包括項目組織的規劃設計、組織結構模式及選擇、項目管理班子和項目經理的要求與選擇等。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權責清晰、科學有效的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經理責任制是項目管理公司實施項目管理的基本做法。通常情況是,根據項目的性質、規模和業主對管理的要求(通過合約約定的要求事項),派出相應資格的項目經理作為項目管理的總負責人(對外則是項目公司的代表),領導一個專業齊全人員配套的群體,依照合同、標準、規范、工程技術和其他文件資料,按計劃分階級有步驟地實施項目。項目經理的組織領導協調能力如何,技術業務是否熟練,是項目管理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所以要求項目經理必須是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經驗的人品好、素質高的復合型管理人才。
(四)做好項目管理規劃是有效實施項目管理的必要前提,目的是首先明確管什么、何時管、怎樣管。項目管理規劃的內容重點包括:
—— 項目進度控制規劃。指確保項目按時完成的一系列(各階段)工作過程安排,包括項目活動定義和順序安排的方法,活動時間計劃依據和方法,進度計劃的制定和優化,進度的監測(檢查)與調整等。
——項目費用控制規劃,指為確保完成項目的總費用不超過批準預算的一系列過程,包括項目費用構成,資源計劃,費用結果,計算與控制等。
——項目質量控制規劃,指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策劃、控制方法和保證措施等。
——項目信息交流管理規劃,指為確保項目信息快速有效地收集和傳遞的一系列工作,包括信息交流規劃,信息傳遞,進度報告和施工資料文件的管理等。
—— 項目采購管理規劃,指圍繞項目所組織的對貨物(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采購的工作,包括采購計劃、招標、合同管理等。
——項目風險評估, 指對項目風險的識別、分析、排除和減低風險影響的工作,包括風險的識別、分析預測和評價,風險對策的提出與實施管理等。
(五)只有準確把握項目管理機構在項目管理中的位置,才能有效地發揮項目管理機構的作用,順利實施和完成項目管理與服務。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始終站在業主的角度,代表業主的利益,對參與項目的各部門、各系統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六)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手段。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包括設計、施工承包、采購、委托服務等若干合同,項目實施的過程實質是各項合同履行的過程;項目管理的本質是通過管理保障各項合同的履行。項目管理中要運用與業主簽訂的項目管理合同維護項目管理企業的自身權益;要時時運用承包合同、采購合同調整承包方、供貨方與業主之間的利益關系,確保對項目目標的有效控制。而搞好信息管理,做好工程資料、現場信息的收集、記錄、傳遞,則是保障各項合同執行、減少各類糾紛、提高項目管理質量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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